近来围绕优秀小说作品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的成功与失败众说纷纭,不少作家和影视界业内人士以及媒体记者也很关注文学名著改编成其它艺术形式这一“热潮”。有些作家认为,像《雷雨》《我这一辈子》等作品,原作塑造的人物和故事已恰到好处,改了就成了画蛇添足。既然改,关键在于是否尊重主题,重新塑造的影视形象是否把握好让新老观众都能接受的度。也有编导认为,改编文学名著很难尊重原著,也容易束缚创作,更愿意选择当下原创文学好作品。 为此,记者采访了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的部分作家。 李存葆的小说《高山下的花环》曾被成功地搬上银幕,在谈到文学作品改编影视作品时他说,首先声明我的作品不是“名著”,所以改编的成功完全在于编导的艺术感觉。他认为,真正伟大的文学作品要改编成影视作品应该说是相当困难的。因为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万个人读《红楼梦》会有一万个贾宝玉和一万个林黛玉,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而按编导意志改编成影视的效果就不一样了,人们看到的是导演指定给你的人物。 小说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影视是视听艺术,小说是靠文字表述韵味,把没有呼吸没有知觉没有情感的汉字小方块排成文章或鸿片巨制。李存葆说,改编要懂规则,首先要忠实于原著,这种忠实于原著并不是照猫画虎、照葫芦画瓢式的忠实,它是对作品精神内涵的深刻理解,对作品所弥散的文化氤氲的重新营造,更重要的是对人物形象那种精神内涵的准确把握,对人物性格及命运的精道剖析。因为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成功的文学形象,其内涵往往大于任何说教式的哲理。 影视艺术是现代工业文学的产物,它使文学作品得以更广泛便捷的传播。从这点说影视艺术对小说的传播功不可没。但是从一种艺术形式向另一种艺术形式转化过程中,必须充分遵循和调动这种形式的艺术规律。万方曾成功改编过他父亲曹禺的作品,她亲自将自己的小说《空镜子》改编为电视剧也可谓是成功的范例。万方在和记者谈到这一话题时强调:改编文学名著,尊重原著是前提,在改编中要尽可能保留文学作品自身的特色,发现文学作品中的内涵是很重要的经验。 她认为,文学精品和名著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文学精品是作家们发自内心的想说想表达的深思熟虑的成熟的文字,有它的价值,是经过时间和市场考验的。它不像影视是按流水线制作的产品,因此,改编时特别要注意保留文学作品的特征,丢了就可惜了。但是,无论是改变精品还是名著没有一定之规,改编的成败是改编者对作品的理解程度。 邹静之曾改编过为几代人熟知的《平原枪声》,而且很大程度上获得了观众的认可,并得到了当时的“最受观众欢迎奖”。他谈到这次改编时说,我遵循的原则是:人物不变,故事不变。我只改变讲故事的方式。小说中没有浓墨重彩的我放大了,小说中模式化的情节和内容我缩小了。因为现在的受众文学观念和视角与当时的年代不同了,要用文学因素去找现代人的新的视角。 邹静之认为,改编文学作品忠实于原作是非常难的事,所谓忠实,能做到的只有在文本所提供的对白上忠实。因为有的文学作品本身容量不够,改成电视剧就是电视剧,而不再是小说,改编不存在“曲解”,只有成功和不成功。小说和影视是两种不同的艺术门类,要影视还原文学本身是不可能的。 记者也采访过一些作家,一旦他们的作品被影视公司买断,他们就认为改编后的作品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毕飞宇的《青衣》改编成电视剧后,在全国各台轮回播放,记者问他对改编后作品的看法,他明确表示:这和我无关。 天津社会科学院文艺评论家张春生认为,对经过历史考验的名著,不能改变过多,它们都是当时革命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虽然强调了阶级斗争、展现生活情趣不够充分,但可以说都是相当出色或者比较出色的文学作品。今天改编电视剧总体不成功的原因是对这些原著不够尊重,总认为它们过于强调阶级斗争。于是,在改编时就采取了生活化、比较宽泛的态度进行补充,但是这样相当危险,“今天的改编者没有原作者当年的生活,改编总有些隔山打牛”。 许多专家学者有一个共同的看法,即现实中能成功地将文学名著搬上影视舞台,并成为精品的电视剧很少,但电视剧创作者必须有精品意识,尤其是对文学名著进行改编的时候,创作者的精品意识要更为强烈。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当年对几部古典文学名著的改编是优秀的范例,夏衍先生将鲁迅小说《祝福》、茅盾小说《林家铺子》改编成电影时表现出来的态度与功力,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现在一些编剧导演急功近利,一些制作者一心追求赚钱,中国电视剧如果长期在这样的状态上产出是可悲的也是有危害的。(中国作家网 胡殷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