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小姐》之六
作者:南 强 文体:微型小说 更新时间:2000-9-11 0:00:00

  6

  这当然是阿蓓一时的感觉,遇见我之后,她的心情突变,逃避似的赶快躲到房间去,关起门来蒙头大睡。可是又怎能睡得着呢?她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个穷山村碰到我。我是村里唯一知道她在城里秘密的人,如果把她的事情说出去,那她今后还怎么做人?
  赤岭村地处偏远,民风淳朴,村民们恪守着祖祖辈辈的遗训“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要说孝,她是做到了,村民没有不夸奖的。可是后一条呢?村民们要是知道了她的秘密,不要把她扔到溪潭去喂鱼?硬是大家的唾沫水也把她淹死了!那还不把阿爸阿妈气死了。
  她的这个小房间,三年来阿妈都没乱动,整理的清清楚楚。板壁上的香港明星照片,还是在家时贴的,有点变色了仍保留着鲜艳色彩。下面一个塑料边小镜子,依旧明亮可鉴。被铺也还是原来的那套。可是睡在这儿的感觉全不同了。山村的夜晚特别安静,听不到一点声音,只有这张稻草铺垫的杉木板床,一刻也不停地发出淅淅沙沙的响声,稍一翻身就响的更凶;而那条睡了多年的棉被,盖在身上好象压着一块又硬又厚的木板,总是不舒服。她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或许是中午一回来就帮阿妈干活,挑水挖地种菜喂猪,累的浑身酸痛?这些活她从小干到大,还从来没感到这么累过呢。
  阿蓓想起了城里的生活。她和另一个三陪小姐阿玲合租一套两室一厅的小单元房,睡的是席梦思和踏花被,既轻柔又温暖。和所有的三陪小姐一样,每天晚上玩到下半夜,有时还要闹通宵;白天就睡大觉,直到吃午饭才起来慢慢梳装打扮。开初有点吃不消,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
  阿蓓想起了歌舞厅的气氛,这三年她几乎跑遍了全城的歌舞厅,不管外表装修有多大区别,包厢里边总是那样。昏暗的灯光,嘈杂的音响,闷热的气息,令人一走进去就象在梦境中一样虚幻飘渺。这种感觉当然是对男人而言。对于她们这些坐台小姐来说,一旦习惯了,头脑就清醒的很。就是有时被那些男人们灌醉了,甚至被他们极粗野的搂搂摸摸,最后还是能从男人口袋里掏出钱来。管你什么男人,只要肯出钱,一切服务都可以提供。
  阿蓓还想起了第一次出台的情景。那时她刚刚踏上这条道,什么也不懂。在这之前她在城里干过好多事,站过柜台,端过菜盘,还到一家私人小厂打过工,都是又累又挣不了多少钱。所以后来认识阿玲后,听她把坐台吹的天花乱堕,就跟着进了歌舞厅。老板把她上下打量一番后,脸无表情地说了声:“到我这里来做,很好。只要好好干,不会错待你。不过你要记得一条,这里是声色场所,钞票老大,你要想多挣钱,就要满足客人的所有要求!包括出台。”
  后来阿蓓问阿玲:“老板说的话什么意思?什么是出台?”
  阿玲比她先出道,哈哈一笑:“你呀,真是的!来这里玩的男人,十有八九都是色鬼!出台就是要你跟他上床睡觉!”
  阿蓓吓了一跳:“真恶心。不出台行不行呢?”
  阿玲说:“当然也行。可你要是老老实实坐台,能挣多少?我们乡下女人,辛辛苦苦跑到城里来干什么?还不是为了趁年轻多挣点钱!你别死心眼,进了这种地方,再正经,人家也说你是婊子。我是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反正谁也认不到认谁。只要有钱,我豁出去了!”
  阿蓓不全赞成阿玲的话,又觉得有道理。但她心里暗自给自己定了个规矩。绝不能跟阿玲那样,随便哪个男人叫出台都去。她得有所选择。
  阿蓓第一次出台的那个男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她之所以同意跟这人去,一来这人比较斯文,面相比较和善,坐了一晚上台也没有乱摸她一下。二来也比较大方,聊了没多久就塞给她一百元小费。三来,最重要的,直觉得这个男人比较有安全感。她不止一次听其它小姐们说过,千万别跟那些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出去。这些人既色又狠,有时玩了你不给钱还要打你。阿蓓以前只跟村里蛮牛做过那事,也不知她们说的是真是假。
  蛮牛真不是个东西!想起以前在村里和他一起的事,简直不堪回首。她和他的婚约,是阿爸阿妈订的。那时她还很小,什么事也不懂。就知道蛮牛家是村里的大户,有钱有势,许多人都想攀上他。所以订婚时她还很高兴,还把蛮牛送的那只金戒指戴到小学里。看到同班的女孩们见到金戒指时流露出的那种眼光,心里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满足。赤岭村是个穷山村,她家又是村里最穷的人家,从来也没人正眼看她一下呵。
  现在回过头来看,那只金戒指算什么,又小又难看,就值二、三百元钱。蛮牛家又算什么有钱,不过是小山村里的小康户而已。蛮牛就更让人恶心了。且不说那付蠢样子,人品更是坏到了极点。成天游手好闲,见了她就色迷迷地咧着嘴笑。订婚后没多久,她就被他破了身。
  那天是傍晚,她放学回家走到半路上,被他撞到了。还不等她说话,那家伙就一下把她抱进路边的一个肥料棚里,把她的衣服扒光,压在地上。她只觉得下身一阵疼痛,忍不住就哭了起来。完事以后,他也不管她,一边系着裤子一边说:“你早晚是我的老婆,做老婆的就要让男人做这种事的。你再哭也没人理你的!”
  以后,只要一让他碰到,就要干那事。那家伙也真象牛一样,总是既蛮又狠。而她,虽然每一次都觉得非常痛苦,却也无可奈何。谁叫她是他的老婆?谁叫阿爸阿妈拿了他家的钱呢?村里多少女人,都是这样过日子的。要不是后来她上了镇里初中,她也就那样的过一辈子了。
  到镇里读书真好,有那么多的好同学,有那么多的好老师。那些老师和同学待她都非常好。都对她那么小就许给人感到不可理解。也就是在那时,她突然觉得,赤岭是那样的穷那样的小,蛮牛是那样的丑那样的蠢。她开始回避他了。总是尽可能的不回村;;回村时也尽可能和同学一起走。这样蛮牛就对她恨的牙咬咬的,疯了似的日夜找她。有一回好不容易让他堵在路上,又要动蛮干那种事时,她愤怒了,狠狠地在他肩膀咬了一口。痛的他大喊大叫。看着他那付熊样,她开心极了,说:“不许你再这样了,你没有权力这样做!”
  蛮牛虽然蠢,有一点却很明白:“哼,看你才读了几天书,就心比天高了,告诉你,你是拿了我的钱的。只要你在村里,你就是我的老婆!你有本事,把钱还我!”
  订婚的时候,为治阿爸的病,阿妈拿了蛮牛家五千元,就是这五千元,难倒了她。她知道,凭她家的经济状况,一辈子也别想还清这笔钱。阿爸已是残废,弟妹还小。哥是把角色,可是买车赔了老本,再也振作不起来,他那个家就全由嫂嫂说了算。嫂嫂不算太坏,可是小气,心只向着娘家。这样的一个家,阿妈再能干,也难支撑哪。退钱的事,提都不要提。阿蓓面对张狂霸道的蛮牛,暂时咽下这口气。但从那时起,她就发誓:将来有一天,她要出去挣好多好多的钱,还清这笔压得她一家喘不过气来的钱!
  现在这五千元钱对她来说当然不成问题了,她回乡打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还清这笔钱,把捆着自己的包袱甩了。将来阿蓓当然要嫁人,可是不管怎样,绝不会嫁蛮牛。她讨厌这个人,不管跟哪个城里人上床,也绝不跟他再上床。
  事实证明阿蓓的选择正确。这个男人是外地来出差的,把她带到宾馆后,待她很好。一直跟她聊天,说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人听了感到心里好舒坦。他做起爱来也很温和,懂得体贴人。一点也不象阿牛那样粗野胡蛮。第二天早上给了她三百元。还说以后如果来就再找她。让她几乎有点舍不得离开他了。
  这男人后来一直没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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