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我和师兄一起去看守所探望师弟。见到师弟让我们大吃一惊,师弟都苍老成我们的师叔了,本来是小白脸的师弟变成了一个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犯人,目光中已经没有的往日自信和精明,浑浊的眸子里透出的都是绝望,师弟的状态让人心痛。为了缓和气氛,使师弟放松,我有意打趣师弟,说你不错呀,居然到这来找感觉来了。师弟想笑却没有笑出来,说,师兄,我冤枉呀。
我说行了,进来的人都会喊冤枉的,别绝望的像个死刑犯,你是懂法律的人,应该很清楚自己的事,没什么了不起的。
师弟求助地望着我们说,师兄,帮帮我,你们不帮我,我就死定了。这时,师兄姚从新拿出了起草好的委托书递给师弟,师弟接过委托书看着、看着,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了委托书上。师弟望着师兄,说我知道你会帮我的,你是老大,你不会和小弟一般见识的。师兄一句话都没说,把笔递给了师弟,师弟接过笔在委托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我望望师兄又望望师弟有些感慨。这时的师兄还真有点兄长的样子,可靠、踏实让人信赖。一直到我们告别师弟时,师兄都没怎么说话,话都让我说了,俗话说“相逢一笑泯恩仇”,可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让师兄和师弟笑出来,看来我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在我们和师弟告别时,师弟说,你们不想听听我的案情。我望望师兄,师兄说我既然成了你的辩护律师,我会调出你的卷宗了解案情的,你现在的叙述会影响我的判断。
在路上我对师兄说,你既然为师弟辩护了,干嘛还虎着个脸,公事公办的样子。师兄说本来就是公事公办,我是林小牧的辩护律师,我自然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给林小牧辩护并不是和林小牧同流合污。我说你看林小牧样子,也许是冤枉的。师兄说在没有了解案情的之前,我不想进行任何判断,也不想先听林小牧的陈述林小牧那张嘴你又不是不知道。师兄赶回学校连夜开始翻阅厚厚的案卷,为了不打扰师兄,我像个猫似的在宿舍里连大气都不敢出。
雄杰公司为了上市,可谓是经过了多年的筹备,或者说黄总无论谋求上市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最后雄杰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在国内A股市场发行股票的报告。在正式申报材料上报证监会后,为了上通下达,雄杰公司总裁黄少杰带领公关部经理刘曦曦及一班人马为公司上市可谓是费尽心血。在此期间,承销商根据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对上报材料进行了多次修改,所需资料和手续与雄杰公司迅速沟通。最后黄少杰以及雄杰公司的所有董事分别在存在重大虚假内容的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经证监会核准后,雄杰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数亿。无论是黄总还是刘曦曦还是所有相关人员,都将因公司上市而大发其财。就在等待择吉日挂牌的时候,一个电话打到雄杰公司,说证监会指示雄杰公司股票暂停挂牌。雄杰公司在即将挂牌时,又从股市上消失了,除公司尚未撤消,资产、业务已全部剥离,等待他的只有最终清剿债务。
其实,雄杰公司的上市和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经历的一样,经过一系列的所谓运作、包装,“业绩”有了,手续齐备了,IPO成功了,只是雄杰公司的一切手续都是虚假的。该案经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刑事侦查完毕后,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从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得知,除第一被告雄杰公司外,还有7位自然人同案被诉。中介机构一个是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一个是师弟林小牧律师。林小牧因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在被起诉的人员名单中,让师兄牵挂的刘曦曦不在起诉之列,这让师兄长长松了口气,关键人物雄杰公司总裁黄少杰外逃出国,公安机关已发出了国际通缉令。
作为一般投资者,最在意的是上市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雄杰公司在成立股份公司的过程中,恰恰出现了业绩造假这一问题。
黄总为了谋求公司上市可谓是费尽心血,中途也是一波三折。黄总最早的公司属于中外合资企业性质,那时的中外合资企业吃香,黄总加入了一个太平洋小国的国籍,也就是买了个护照,然后回国成立了一个中外合资公司,主营进口贸易,也就是倒腾彩电。由于国家对中外合资企业有税收等优惠政策,黄总的公司在短短的几年里就发了大财。随着国内彩电业的不断发展,国产品牌逐渐代替了洋品牌,黄总的彩电进出口贸易越来越不好做了。就在这时,国企改革拉开序幕,一个重要的手段,一个流行的说法叫国企改制“包装上市”,后被讽刺为“化妆上市”、“伪装上市”。那时的中国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还是审批制,谁有指标,谁就有了入门证,各个部委都有上市指标,指标都分配给了国有企业,目的是支持国营企业的发展。
黄总看到国营企业又吃香了,无论民营企业还是中外合资企业,你无论怎么捣腾也不如国营企业改制上市,只要上市发行股票了也就发财了,根本不需要搞什么经营。由于黄总的公司不具备参与国企改制上市资格,不能直接上市,也不能直接与国有企业合资成立股份公司包装上市。黄总为了谋求上市,以盘活国有企业为名,在自己家乡兼并了一家国营企业,也就是说在企业的国有性质不变情况下,黄总愿意注入资金,为国企脱困贡献自己的力量,也为家乡的发展作贡献。黄总的这些做法当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欢迎和大力支持,在接手那家叫红光厂的时候,当地媒体把黄总当成支持国企改革的先进人物来报道。其实黄总也就是想借了一个国有企业的壳为将来包装上市做准备,黄总接手红光厂后什么也没干,只把红光厂改了个名字,叫红光有限责任公司。
这时,黄总从电视上看到本省从中央要来一个大项目,该项目落户到了本省的一家大型国营企业,该项目还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重视,许多领导人都到企业视察。但是,在当时国有资本战略调整的大趋势下,项目从中央财政获得资金已不可能。为支持该项目,省里把上市指标配给该企业。但是,按当时发股规定,需要提供企业过去3年的盈利业绩,而该企业只有“项目”和上市“指标”,却拿不出盈利业绩,为此,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决定寻找能够提供3年业绩的外部资产。
这时,黄总出现了,双方完全是一拍即合。两家所谓的国营企业合资成立了雄杰有限责任公司,在这个雄杰公司中黄总占了49%的股份,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
这样,黄总算是找到了一棵大树,有了大树好乘凉呀。双方组团互相考察后,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雄杰公司发行股票。如果政策不变,如果黄总的入围资产属实,业绩真实,今天的雄杰公司也许是很受追捧的股票。就在一切手续办的差不多时,证监会通知不再受理“募集成立”的预选材料,改为只接受发起成立公司发行股票预选材料,并提出国企改制后,必须运行一年才能包装上市。这样,在黄总的主持下的雄杰公司上市眼看就要流产了,如果上不了市黄总就要血本无归,因为黄总的确已经花了不少钱了。为了满足“国企改制后必须运行一年“才能包装上市的要求,黄总便倒推公司的注册时间,重新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
即使发行股票的方式改为国企改制以发起成立运行一年后上市,哪怕成立时间上有点出入,只要出资真实,业绩真实,仅仅是成立时间上有点出入,也许能够掩人耳目,蒙混过去。但是,由于黄总的入围资产本身业绩不实,入围后又抽逃资产,最终造成欺诈上市。
当时黄总兼并的红光公司只是一个空壳,可是红光公司还是提供了所需要的审计、评估、法律各方面的材料,这些材料大部分是不真实的。当地政府大力支持红光公司,或者说大力支持占了49%股份的黄总包装雄杰公司上市,为红光公司土地使用权更名,资产划转等大开绿灯,当地税务部门还为红光公司补办了几千万元的完税凭证,而所有的法律手续都是倒签的。
雄杰公司为了上市前后召开了5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公诉人称这是5次共谋造假的协调会,因为当时讨论的许多内容后来形成了造假事实。师弟林小牧曾参加了后来三次的协调会,因为黄总在中途撤换了不太配合的某律师事务所,从而使师弟林小牧和他的律师事务所加入。
红光公司的财务资料有一套假的和一套真的,真实的财务资料与假的混合在一起,只要公司财务才能将真帐和假账分开。黄总将红光公司所谓90%的股权入围雄杰公司,并为这些资产推算出前3年相应的利润。按公诉人宣读的公安机关刑侦阶段获取的证据,财务造假主要包括:第一年红光公司向全国46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近四千份,虚增销售收入30亿元,虚增主营业务利润3亿多元。第二年红光公司向自己的销售公司虚开发票两千多份,虚增销售收入20亿元,虚增主营业务利润3亿元,这叫自产部分的收入。第三年虚开发票三千多份,虚增销售收入25亿元,虚增主营业务利润3亿元。为使账目平衡,在虚增销售收入后,黄总又虚构了10家公司,并使用假发票以购进原材料为名,为红光虚开发票两千份,金额20亿多元。为掩盖销售公司虚开发票,虚增销售收入的事实,红光公司采取涂改承兑汇票进行二次复印,伪造银行进账单、对账单等手段虚构了销售结算资金,共计涂改复印300份承兑汇票,金额为20亿元,用于制作假账。由此,红光公司共计虚增主营业务利润9亿元,占雄杰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主营业利润的85%。
师兄一夜未眠,看完了厚厚的卷宗后在那里发愣,我起床后问师兄研究的结果如何?师兄叹了口气说,师弟是替死鬼,他是冤枉的。我说那师弟没事了。师兄说有事,而且事还不小。我说你明明知道师弟是冤枉的,那你可要救救他。师兄说,这个案子太大了,社会影响极大,国家损失惨重,哪怕是师弟负极小一点责任,也够他受的。
师兄问我,你还记得我曾经给你讲过的我爹在姚家湾开煤矿发财的故事吗?我说你那“新淘煤记”是“新淘金记”的翻版,是粗陋的模仿。师兄说我承认是模仿了“新淘金记”编出来的故事,但是那的确是我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理解。在雄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案中,黄总忽悠来忽悠去,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改变自己的“身份”,由一个“外姓”人变成一个“姚姓”人;然后改变自己的历史,由一个外姓的“普通”人,变成一个有了光荣革命历史的“姚姓”人,伪造一个采煤簸箕;再然后向着大家确定的一个所谓大煤矿进军,为了开采这个大煤矿向社会募集资金。
我们从师兄的所谓“新淘煤记”中可以看出,在雄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案中,黄总首先把自己的企业改成姓“公”,变成一个国有企业,这是改变自己的身份;然后在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下骗取人们的信任,他兼并红光厂是为了国企脱困,为国企改革做贡献,他谋求上市是为了给国家项目募集资金;第三步就是在造假修改自己的业绩,这也是为了国企的发展,为此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在骗取人们的信任方面黄总可谓是有一整套方式。为了万无一失地在证券会审核通过,黄总可谓是机关算尽,他花几十万购买了发审委的委员名单,然后想方设法把发审委委员搞定。他的公关方式也十分巧妙,就拿我们的方正先生来说吧,黄总知道直接收买我们方正先生那是不可能的,反而会坏事,他让方正先生给他们公司员工讲座,然后给方正先生讲课费,这一方面和方正先生联络了个人感情,另一方面在方正先生面前也显示了黄总的远见,让方正先生对未来雄杰公司的发展曾强信心;他又和我们学校合作,为学校修围墙,从而显示自己公司的实力;他撤换律师事务所让师弟林小牧成为他的律师中介,不但是利用了林小牧刚毕业想在律师事务所立住脚跟的心理,还有就是通过林小牧影响方正先生。雄杰公司所有的法律手续都是自己弟子签了名的,方正先生还有什么好怀疑的呢。就连我们他也想到了,希望我们在方正先生面前说好话,至少不说坏话,所以在方正先生去讲座时,每人给陪同费。黄总很清楚方正先生这一票的重要性,方正先生不仅仅是自己一票,在审核会上方正先生的态度可以影响其它发审委。
可见,从政府的领导人,到证券会,到发审委,到方正先生,到师弟林小牧这小小的律师,到我们,都成了黄总的棋子。
在整个案子中,政府行为在雄杰公司上市过程中起到某种主导行为。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证监会,在支持国家发展重点产业项目及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上,动机与目的并不坏,但效果值得思考,完全被人利用了。中国的股票发行方式一直不断受到抨击,也在不断探求改革。历来所揭露的和未揭露的欺诈发行股票行为,都多少与原有制度有关,尽快改革发行方式,不仅可以使蓄意圈钱的人难以成行,更重要的是可能避免好人受害,好人变坏。
中国证券市场的今后发展是可以期待的,但是,过去的遗留问题特别是全流通问题怎么办?难道真要推倒从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