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家庭之多故
作者: 文体:其它 更新时间:2008-7-23 9:00:30

  我父亲是一个稍富裕的华侨。他在新加坡住了许多年,克勤克俭,也稍读古书,遵守道德,通晓世情,可是他一生最大的错事,就是晚年买了一位小老婆。
  这位父妾在潮安的家中成长,受了城市坏人的狡猾习尚,本性阴险恶毒,到我家后,恃宠放刁,极尽挑拨的能事。大兄与二兄被父亲赶去南洋,大嫂二嫂经不住她的摧残,双双服毒自杀!我幸而少时在外读书,也曾一度被其间疏,父亲几乎不接济我的学费。我今特写出来,不单是暴露父亲的过失,而且为一班在晚年娶小老婆的鉴戒。假使老父不娶这个妇人,我们家庭的生活本极美满。但既娶了,假使不听这恶妇的谣言,也终不会闹到家散人亡。我的母亲是极和顺的乡下女子,但她对我父也极敢抵抗,常常与他及其妾侍大闹一场,但于事毫无裨补。
  我就是这样亲历家庭的惨祸。至我个人受了旧时婚姻制的毒害,更加惨痛。
  我在十岁,即与她八岁定婚;当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娶她那一日,她的容貌,虽未像某先生所说那位她,如猴子一样的尊容。但我这一位矮盾身材,表情有恶狠狠的状态,说话以及一切都是俗不可耐。我前世不知什么罪过,今生竟得到这样伴促。可是我终于忍耐,我在欧洲那样长期,终然不敢想与她离婚,当我在“金中”时,她也来相晤,但我终不能相亲,一点什么关系都未曾发生。以我那时学校的处境,对于世事的厌恶,若使她对我有一点安慰,我或者不至于如那时厌世到极端而至于想自杀。这样名是夫妻,实如路人,当然在她也不快乐。及后她在家乡,接我由北京被迫的离婚信(此情已在前说及),她更加痛苦。到后,她终于决定自行离开这个无情的世界了。我写及此,真是不能继续再写下去。千错万差,是社会旧制度的遗毒。若生在今日新婚姻制之下,我们彼此都不会为爱情所牺牲吧。
说及家庭的变故,我尚须兼及我与长子那段决绝的事情。当我避免广东伪省政府通缉逃到香港时,他的母亲闻知,亲到香港带他去上海,以后抗战军兴,我在家乡七八年之久,不能得到他们母子的行踪。及胜利后,始知儿在南京农学院毕业。我赶到南京,他已被派到台湾。我赶到台湾,他见我埋怨我若干年来不理他。我说连他的住址尚未知,我怎能理他。他究实是受他母亲在广州发出的指示,决定要与我脱离父子关系的。我也一时负气与他决绝。到今日已十年之久,天涯中他不知有父在,而我也不知有子在了!人生至此,惨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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